PIXNET Logo登入

CEO領導人

跳到主文

歡迎光臨【CEO領導人】專區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 相簿
  • 部落格
  • 留言
  • 名片
  • 12月 09 週三 202009:00
  • 注意!基本工資與勞保費率雙漲了

HR.jpg

聯聖致鼎管顧集團 編輯室◎整理
各位企業主與人資工作者需注意了!隨著勞動部在2020年8月決定調漲基本工資,「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與「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也同步被修正。以「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而言,原分級表第1級23,800元刪除,第2級24,000元遞移為第1級,其餘依序遞移,修正後分級表為15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換言之,自2021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月薪將從23,800元調升至24,000元,時薪將從158元調升至160元,勞保費率也將依《勞工保險條例》中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應每兩年調漲一次的規定,從10%+1%調升至10.5%+1%(1%是就保費率)=11.5%,屆時雇主與勞工的每個月勞保費用支出都將增加。
若以月薪24,000元計算,套入雇主負擔70%、勞工負擔20%、政府補助10%的配比,則每個月雇主將多負擔84元,勞工將多負擔24元。若以最高級距投保薪資45,800計算,則每個月雇主將多負擔160元,勞工將多負擔46元。
以上是身為人資工作者與雇主應掌握的人事成本相關資訊,在新制上路前可著手檢視在作業上是否有需要調整的地方,以利及時因應最新法令。
Published:2020Q4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CEO領導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0)

  • 個人分類:HR法規介紹
▲top
  • 7月 27 週三 201609:00
  • 競業禁止 給了半薪才有效

HR.jpg

聯聖致鼎管顧集團 陳慧心◎撰文
許多企業主為保護公司營業祕密或機密資訊,會與員工簽訂「競業禁止」條款,來防止員工離職後,跳槽至競爭公司,將前公司的專業技術或重要業務資訊一併提供予新公司,造成原公司的損害。但相反的,員工也會主張自己工作自主的權益,不應受到前公司任意限制。
針對上述問題,立法院於2015年11月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對於「離職後競業禁止」的約定,有更具體明確的規範。以下節錄勞動部在2015年10月5日訂頒「勞資雙方簽訂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參考原則」的重點:
雇主與勞工簽訂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離職後競業禁止之期間、區域、職務內容及就業對象,不得逾合理範圍:
1. 所訂離職後競業禁止之期間,應以保護之必要性為限,最長不得逾二年。
2. 所訂離職後競業禁止之區域,應有明確範圍,並應以事業單位之營業範圍為限,且不得構成勞工工作權利之不公平障礙。
3. 所訂競業禁止之職務內容及就業對象,應具體明確,並以與該事業單位相同或類似且有競爭關係者為限。
二、離職後競業禁止之補償措施,應具合理性:
1. 雇主對於勞工離職後因遵守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約定,可能遭受工作上之不利益,應給予合理之補償。於離職後競業禁止期間內,每月補償金額不得低於勞工離職時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並應約定一次預為給付或按月給付,以維持勞工離職後競業禁止期間之生活。未約定補償措施者,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無效。
2. 雇主於勞工在職期間所給予之一切給付,不得作為或取代前目之補償。
勞動部在2016年5月29日開會時,也首度切出新法適用時點,敲定以勞工離職時間作為判斷標準,新法施行後離職者都必須適用,即在2015年12月16日後離職的員工,雇主每月都要至少給半薪補償,否則競業禁止契約無效,故企業主在與員工簽訂「競業禁止」條款時,應留意最新的法令規定,以免形同虛設。
Published:2016Q3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CEO領導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845)

  • 個人分類:HR法規介紹
▲top
  • 5月 25 週三 201609:00
  • 新人到職,人資或企業主如何觀察是否找對人?

HR.jpg

聯聖致鼎管顧集團 陳慧心◎撰文
新人剛到一個新的工作環境,除了工作上有許多待學習的事項外,面對新環境、新文化、新同事,都有許多需要適應的地方。如何在剛到職的前三個月內,給新同事及主管留下正面的印象,往往就成為是否可以順利通過試用期的考量因素之一。
身為人資或企業主的您,可從以下三個要點,觀察新人是否有認真想要盡快融入公司文化,用心投入工作?
一、合宜的衣著
視覺形象的打理,往往會成為人們的第一印象,故「做哪一行,就要穿得像那一行」,在面試時,其實面試官的衣著就代表企業的文化與門面。像律師、顧問業,因須展現專業形象,故須以正式的商務服裝為主,但像服飾業、電子商務產業,因產業特性跟進時代潮流,故可以適度展現個人風格的便服為主,而女性可以簡單不誇張的妝容來提升好氣色。
筆者在職場上曾經遇過兩位較資深的同仁,在茶水間議論剛到職的年輕女孩的衣著,以下是他們的對話:
資深同仁A:「那個新來的女生今天居然穿熱褲來上班,會不會太誇張!」
資深同仁B:「你平常不是跟她有公事上的互動嗎?你要不要提醒她一下!」
資深同仁A:「才不要咧!她都幾歲的人了,上班應該穿什麼還需要別人來告訴她嗎!」
由以上案例可知,其實不適合該公司文化的衣著,對於自我形象並不具提升效果,反而會成為別人議論的話題。若公司有相關的服裝規範,也不妨在面試時告知新人。有認真在聽的人,其實進公司後,從衣著上就可以了解其是否有將公司規範放在心上。
二、工作的積極度
主管可以從早上新人進公司的時間觀察該員對於時間是否有良好的掌握性。新人早上提早15~20分鐘到公司,除了可讓自己有時間複習前一天所學的內容外,也可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新人若是每天都接近上班時間才匆忙趕到,還慢條斯理地在上班時間邊吃早餐邊看網路新聞,這樣的工作態度就不好。
而學習新工作的過程中,新人的用心程度也是主管觀察的重點。在指導員教過一次後,可觀察新人是否有勤做筆記,遇到問題時,是否有自己先想過再提出來詢問,以免讓人覺得已經教過的事情卻都不記得。
而對於新人來說,若是真的有不懂的問題,也要在初期學習時提出來詢問,不要囫圇吞棗不懂裝懂,以免過了3個月之後,被發現:「怎麼來3個月了,這件事還不懂?」屆時就更為尷尬。
一整天過後,到了下班時間,可觀察新人的動態,例如離開前有沒有記得先向主管打聲招呼,主動詢問:「請問還有什麼要交辦的事嗎?」或是回報主管今天學了什麼、執行進度到哪裡,而不是下班時間未到就開始收拾行囊,時間一到就搶頭香下班。當新人具有好的工作回報習慣,主管與新人間才能慢慢培養出信任感及默契。
三、親和力
有的人不笑時會讓人誤以為心情不好或有距離感,故在辦公環境中可觀察新人是否常保微笑,並主動與同事打招呼,讓人感受到好相處的親和力;或是在小細節上是否會主動幫忙團隊間的公共事務,例如開完會後主動協助將桌椅歸位,以及在不影響本分工作下主動協助有需要幫忙的同事。
如此可知新人在人際關係上是否有用心經營,並建立同事間的好人緣、好口碑,加速減少與其他同事間的生疏感。
以上都是新人到職時,人資或企業主了解新人融入程度的觀察點。當發現新人的表現不盡理想,有時候並非當事人故意,而是當事人不自知導致外顯行為的落差,故人資可從關心的角度切入與新人互動,透過鼓勵或提醒的方式告知新人如何讓自己的表現可以更好。
例如新人較害羞,不常與其他同事互動,就可以鼓勵他:「其實你笑起來很好看,你應該多保持笑容,而且其他同事人都很好,只要你虛心請教,大家都很樂意教你。」或是在新人訓練期間,培養新人正向的工作意識「了解公司目標/提出執行計畫/定期回報」,如此就可以協助新人在到職三個月內很快與同事打好關係,工作上也能獨立作業,有機會向主管展現自己的專業能力,一步步在職場上嶄露頭角。
Published:2016Q2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CEO領導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41)

  • 個人分類:HR法規介紹
▲top
  • 4月 20 週三 201613:00
  • 注意!勞動節遇例假日要補休

HR.jpg

聯聖致鼎管顧集團 陳慧心◎撰文
5月1日勞動節假期即將到來,今年勞動節適逢週日,對於許多企業雇主及勞工來說,一定都很關心有沒有補假的問題。
勞動部在4月1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5月1日勞動節」係《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而2016年5月1日勞動節為星期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故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休假,遇勞工之例假或因法定正常工作時間修正縮減致無庸出勤之時間者,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補休日期可由勞資雙方協商合意。而2016年5月1日勞動節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故雇主必須讓勞工於其他工作日補休。補休日性質為國定假日,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該補休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勞動部重申,包括「勞動節」在內的任何一個國定假日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均應依法辦理。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護權益。依勞基法規定,雇主若未依法讓勞工在國定假日放假,一旦經查屬實,將會授權給各縣市政府依照機構所在地開罰2萬至30萬元。
簡言之,公司員工若因工作性質(例如輪班)必須在勞動節國定假日當天上班,不能放假,雇主就要給一天的加班費,或是補休假。公司員工如果當天有排休,雇主也要補一天假給員工,否則就是違反勞基法。
Published:2016Q2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CEO領導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776)

  • 個人分類:HR法規介紹
▲top
  • 3月 30 週三 201609:00
  • 注意!勞保投保薪資上限要調高了

HR.jpg

聯聖致鼎管顧集團 陳慧心◎撰文
各位企業主與人資工作者需注意了!勞保投保薪資上限過去一直停留在新台幣43,900元,又稱「勞保天花板」。為了保障勞工勞保權益,勞動部於2016年3月11日宣布,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上限將自2016年5月1日起調高為45,800元,預計將有213萬名勞工受惠。
現行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上限43,900元已近10年未調整,若薪資超過這個數字,不管是5萬元、10萬元,還是20萬元,都只能以43,900元計算保費和給付,公平性屢遭質疑,因此勞動部於2015年12月召開會議廣邀各方團體開會研商,並擬具投保薪資分級表修正草案,2016年1月送請行政院核定。
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後,投保最高級距的勞工每月保費約增加38元,雇主則要為該勞工每月多付137元保費。勞動部試算,若以投保薪資45,800元、投保年資30年的勞工為例,退休後勞保老年給付選擇一次領出,可多領約86,000元;選擇月領,每月可多領883元。
勞保投保薪資由43900元調高至45800元試算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CEO領導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5,896)

  • 個人分類:HR法規介紹
▲top
  • 1月 27 週三 201609:05
  • 注意!健保費調降了

HR.jpg

聯聖致鼎管顧集團 陳慧心◎撰文
揮別2015,迎向2016年的開始,有不少跟我們荷包有關的「小確幸」,領的變多、繳的變少,同時健保新制上路後,也與人資從業人員息息相關,是值得我們留意的新知!
健保費及補充保費費率皆下降,包括:
1. 一般保費費率從現行的4.91%降至4.69%。
2. 補充保費從現行的2%降至1.91%。
3. 利息、股利、租金及執行業務收入的補充保費,單筆扣費門檻從5,000元提高到20,000元。
若以月投保薪資36,301~38,200元的上班族為例,每月可少繳一般保費約26元,補充保費約23元,全年共可少繳588元。這也是實施二代健保以來首降費率。
以下附上健保局所公告的新制費率資訊供大家參考:
Published:2016Q1
Source:www.nhi.gov.tw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CEO領導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83)

  • 個人分類:HR法規介紹
▲top
1

文章分類

  • 管理模組 (3)
  • CEO趨勢講堂 (69)
  • 組織經營心法 (78)
  • 職場卓越觀點 (47)
  • 管理學實戰懶人包 (40)
  • 本月世局綜觀 (109)
  • SNA人才學 (15)
  • HR法規介紹 (6)
  • 標竿企業報導 (10)
  • 特別規劃 (71)
  • 未分類文章 (1)

文章搜尋

最新文章

  • 別讓會議變成時間黑洞!5招讓你開會更高效
  • 企業是如何失敗的!避開慣性是關鍵
  • 安德康:多職能讓接班轉型更順遂
  • 別忽視了G!公司治理是企業永續的關鍵
  • 經營與管理如何分工?企業成長的關鍵就在這裡!
  • 川普新政下的全球經濟風暴,台灣企業如何應對?
  • 全球汽車產業大洗牌!台灣企業恐遭淘汰?
  • 百加資通:用對系統,輕鬆省下不必要的繁瑣程序
  • 馬基維利的現代啟示:CEO如何成為企業的決策舵手
  • 時代變了!經營者必學的七大新思維

FB粉絲團

FB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