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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聖集團 陳宗賢◎撰文
有許多人至今仍分不清董事長、總經理與CEO到底差別在哪裡,因此名片頭銜就亂印了,實在有些尷尬,為此就以此篇文章與大家說清楚,免得鬧笑話。
董事長:這是股份有限公司方能用的資方代表人,有限公司就只有負責人,不能用董事長。這是許多企業誤用,所以要區分清楚。
總經理:這是指勞方最高主管,法律與理論上是被雇者,所以許多公司名片印董事長兼總經理,其實是不恰當的。
CEO(執行長):這是指企業最終具有決策權的執行者。它可以是董事長兼CEO,也可以是總經理就是CEO,更是可以獨立於董事長與總經理外的主管。
若一家公司三種頭銜都有,那位階高低排序就應該是: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
現在也因為企業經營發展的關係,有些有資歷的公司就會出現「創辦人」這個頭銜,這是指公司的原始創立者,現階段已將所有權與經營權交出,所以就被尊稱為「創辦人」,他可能已不再過問公司經營事務。
另位還有稱為「總裁」的尊稱用詞,這多半是會用在企業集團化後各有上述的頭銜主管,為了尊稱集團總頭頭,就用「總裁」來尊稱,日本企業集團則是用「會長」來尊稱。
今日特別將之說明清楚,免得大家混淆誤用。
Published:2024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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